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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生有三大“忌讳”,学佛的人一定要知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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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5-28 06:25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1.放生有三大忌讳

《印光法师文钞》:“买物放生,与布施同,须善设法。勿立定期,勿认定地,勿议定物,随缘买放,生得实益。若定期、定地、定物,则是促人多捕矣。”

注:应当如何放生?放生是否必须阻止他人吃肉?为了实现放生目的可以不择手段?

印光大师认为,买来货物放生就像布施一样,必须妥善安排,寻找方便法门。

不要确立定期放生之约,不要只在固定地点放生,不要规定必须放生某物,应该随顺机缘,机缘到时买来放生,所放生灵也能获得实在利益。

如果安排固定时间放生,只在固定地点放生,指定必须放生某物,只会促使有心人去多多捕捉这类活物,只能适得其反。

2.切戒在家中杀生,因家中常愿吉祥

【良辰美景,人逢之而色喜,动物遇之而心伤。人于此时,欢呼畅饮;动物于此时,魄震魂飞。人于此时,骨肉团圆;动物于此时,母离子散。人于此时,饰衣服贺新禧,珍馐草芥;动物于此时,血淋漓肠寸断,肝脑沙尘。故节日杀生,第一残忍者所为也!】

「念佛之人,当吃长素。如或不能,当持六斋,或十斋。由此渐减,以至永断,方为合理。若尚未断荤,切戒在家中杀生。因家中常愿吉祥,若日日杀生,其家便成杀场。杀场,乃怨鬼聚会之处,其不吉祥也大矣!」

3.世代放生,子孙高官显贵

梁敬叔先生《劝戒录》上记载,斋青太守的祖先退庵先生,居家乐于行善,常以医药济人,生平戒杀放生。每当祭祀或宴客,他家所用肉类都是市场买来的现成净肉。

有一天,朋友送退庵先生两篮活蟹,这些螃蟹,又肥又大。旁观者都很羡慕,想尝鲜味。这时,退庵先生坐在水阁中,将两篮蟹倒入河中放生。

在座有位湖州客人,称赞他道:“先生的作风,类似我家乡张封翁,就是张兰渚侍郎的父亲,张家戒杀放生,已有数代,张侍郎兄弟,都登科甲,承受显贵官位,先生能如此,不久诸子弟,必将如张氏一般贵显。”

经过一年,斋青果然以二甲第一人,入翰林院,经殿试后,派任高州太守。

按:张兰渚侍郎镇抚福建时,家父(《劝戒录》作者梁敬叔自称)曾在他幕府任事,起初不知侍郎戒杀。

家父居住将满一月,餐厅内不见杀生。偶逢宴客,才蒸板鸭肉请客。询问才知张侍郎全家戒杀,只吃不为己杀的净肉。

府内下属都受其教化,也都奉行,不敢违逆。张侍郎自己生活清俭,每逢初一、十五出署巡察暗访,只买油条大饼充饥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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